根据合同法45条规定: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,附条件的合同,自条件成就时生效,但根据第二款规定,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,视为条件已成就。本案中,买方在合同签订后,迟迟不付款,造成合同无法生效,可以视为合同已生效。
合同已经签署,合同即在合同协定的日期生效,对方不履行合同,则为违约。签合同后,合同有效期为协定的日期。 对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履约,就可以向对方索要,必要时可向法院起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