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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租赁使用期间出现违法行为,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吗网友咨询: 去年我用租赁的房屋经营大众洗浴,后来因生意不好,按照合同约定转租赵某,在他经营期间,因发生利用色情敲诈消费者被公安机关处罚。现在房主要提前终止合同,还要我赔偿损失,理由是我利用营业场所违法经营。请问,我是否应当赔偿出租人的损失? 法律分析: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: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,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。承租人转租的,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,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,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。”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,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,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,收回房屋,因此而造成损失的,由承租人赔偿。因此,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,并依据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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